
青島地鐵提醒您:禁止攜帶寵物進站乘車
如今,很多朋友出門想帶上自己的愛寵,但是,寵物也有“禁區”,地鐵車站及列車不允許攜帶寵物。
《青島市軌道交通條例》第二十五條第五款明文規定了“禁止攜帶活禽畜以及犬、貓等動物(有識別標志的服務犬除外)”進入地鐵。同時,《青島市養犬管理條例》第十條也規定了,“禁止攜帶犬只進入除出租車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以及候車廳、候機室”。也就是說對于乘客而言,除特殊乘客通過正規渠道辦理手續后可帶有識別標識的服務犬外,其他乘客均不得攜帶貓、犬等動物乘坐地鐵。
地鐵站內客流大、空間狹小、空氣不暢通,寵物容易攜帶病菌,極易造成細菌傳播,危害公眾健康。另外,攜帶寵物上車,也很有可能影響到正常的軌道交通運營秩序。國內地鐵就曾發生過寵物狗溜進地鐵隧道,引發信號設備故障,導致列車不同程度延誤的事故。
對于違反《青島市軌道交通條例》,將貓、犬只等動物帶入地鐵的,由軌道交通經營單位責令下車,處五十元以上、二百元以下罰款;情節嚴重的,處二百元以上、一千元以下罰款。
請廣大市民朋友積極配合做好地鐵安檢工作,共同維護安全、文明的出行環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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